时间:2021/6/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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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公证

公证为民,奉献社会,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这一期的《鹤城公证》。为落实国务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推进电子证照库和基础平台建设,方便群众办理公证事项和公积金提取及申请,鹤城公证处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达成合作协议。这样,一站式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便利将更加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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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王女士父亲不幸离世,她想要将公积金里的钱取出,根据要求,需要办理公证书,于是她来到鹤城公证处咨询此项业务,需要准备哪些手续和证明。按照以往的工作流程,王女士需要提供相应的手续证明,公证处才能开具公证书,当王女士来到业务窗口时,工作人员却告知了她一个好消息,这项业务流程简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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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在鹤城公证处的会议室里,举行了鹤城公证处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签约仪式,仪式内容就是完成相应的公证事项办理,并出具公证书,同时生成电子公证书。通过电子公证书核验四要素:公证书年份、公证书字号、公证书编号、申请人身份证号码获取电子公证书,电子公证书与纸质公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的业务合作应用范围为,涉及市辖县、区内住房公积金继承、公积金贷款委托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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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政务专网平台,将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信息,通过数据查询、电子数据等形式共享给公证处,作为公证处办理相关公证及公积金提取申请的依据。鹤城公证处将办结的涉公积金公证书,通过电子数据或电子公证书形式,共享给申办方,作为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权利来源证明信息。办理涉住房公积金公证及提取事项时,公证处和公积金应及时、全面、如实、准确地向对方共享相关数据信息,并对其提供的数据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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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协议的约定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共享数据,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信息安全。协议中规定,双方工作人员对工作中所获取,或知悉的住房公积金资料信息、公证资料信息,负有严格保密义务,且不得利用上述信息,从事一切与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无关的活动。为保障合作切实开展,双方各自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工作专班,推进协议顺利履行,并采取定期联席会议,或工作例会的形式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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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用实际操作的方式为大家演示,电子公证书应用公积金提取及贷款领域合作,为申请人带来的便利。

您好,请问您办理什么公证?

父亲去世,我想开具公证书取公积金。

请问您父亲去世的时候多大年龄?

58岁。

您父母是原配夫妻吗?

是的。

父亲只有您一个子女吗?

对。

平台共享,网络传送达到更方便更快捷,那么,对于身处异地的申请人来说,是否同样享受这样的便民政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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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为百姓办事的服务行业,鹤城公证处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切实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务,将继续延伸服务项目,为扩大研发更好的服务平台而努力着。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不用亲自奔走于多家单位和窗口,只要手续齐全,在鹤城公证处一个窗口就可以办理完毕,这是怎样的快速便捷,只有亲身体验过的才有切实的体会。

公证业务是程序化的,但是鹤城公证处的人文关怀始终体现在实际情况中的。鹤城公证有温度的公证,让百姓少跑腿,让我们多跑路。好,今天的节目到这里就要结束了,您对公证有什么法律问题、政策问题需要了解,请与我们沟通,我们会及时请专业人员为您作出权威解答。感谢您的收看,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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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鹤城公证》栏目定位是:崇法、尚信、守正、求真,我们本着走出去、请进来的创办理念,倾力打造鹤城公证的代言品牌节目,传递政策信息的窗口,谱写出齐齐哈尔市鹤城公证的时代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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