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了解到,该院在执行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与四川省连城石化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新西部贸易有限公司、成都新西部硅业有限公司、曾靖、庄涛、祝儒均、孙国志、范宗凤、成都新耀投资有限公司强制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该院亦未查找到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现依据申请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的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四川省连城石化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8号1幢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庄涛 执行案号:()川71执恢44号 执行标的:约万元人民币 被执行人:成都新西部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青羊区斜阳路7号2-5幢1楼1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孙国志 执行案号:()川71执恢44号 执行标的:约万元人民币 被执行人:成都新西部硅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号1栋8层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王春燕 执行案号:()川71执恢44号 执行标的:约万元人民币 被执行人:曾靖,女,汉族 出生日期:年9月10日出生 住址:成都市青羊区双新南路21号1栋6单元8楼32号 公民身份号码:15210409 执行案号:()川71执恢44号 执行标的:约万元人民币 被执行人:庄涛,男,汉族 出生日期:年8月16日 住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包家巷82号4栋1单元1号 公民身份号码:51010308 执行案号:()川71执恢44号 执行标的:约万元人民币 被执行人:孙国志,男,汉族 出生日期:年6月9日 住址:内蒙古牙克石市图里河镇和平路中和胡同13号 公民身份号码:15210406 执行案号:()川71执恢44号 执行标的:约万元人民币(孙国志在万元范围内履行欠款支付义务) 被执行人:祝儒均,男,汉族 出生日期:年11月26日 住址:四川省宣汉县东乡镇解放南路号 公民身份号码:51302211X 执行案号:()川71执恢44号 执行标的:约万元人民币(祝儒均在万元范围内履行欠款支付义务) 被执行人:范宗凤,女,汉族 出生日期:年4月23日 住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斜阳路7号5单元1号 公民身份号码:51010304 执行案号:()川71执恢44号 执行标的:约万元人民币(范宗凤在万元范围内履行欠款支付义务) 被执行人:成都新耀投资有限公司 住址:成都市成华区万科北街18号7栋1单元3层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34017X0 法定代表人:王东,执行董事 执行案号:()川71执恢44号 执行标的:约万元人民币 悬赏期限:年7月26日至年7月26日止,或本案于年7月26日前依法执行结案的,本悬赏失效。 联系人:王法官 联系-、- 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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